“党风廉政回复关乎党员干部选拔任用、职级晋升、表彰奖励等重大事项,必须慎之又慎。”今年以来,城东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通过联审联查、规范程序、严格审批、严守纪律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,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。截至目前,共回复党风廉政鉴定意见651人次,有效杜绝了干部“带病提拔”“带病上岗”“带病表彰”的情况发生。
联审联查“拓宽度”。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职能,明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受理事项和人员范围,加强与有关单位的事前沟通,并预留合理时间,避免不区分人员职务职级“整体打包”征求意见、短期内同一人员重复征求意见、不同部门就同一人员多头征求意见等情况发生。由办公室牵头联合监督检查一室、监督检查二室、案件审理室、案件监督管理室在综合分析信访举报、监督检查、问题线索管理、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进行审核,拓宽资格审查宽度,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更加全面。
及时分转“提精度”。严格按照“集中、分散、再集中”的工作程序,由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统一受理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回复工作,建立干部党风廉政信息台账,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审批表,即时分转至各室查询分办写明核查情况,经各室主任签字把关后报办公室,委办公室对反馈审核意见汇总整理,经分管领导同意签批。期间资料台账建档留存,统计廉政意见回复人数情况,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廉政意见回复情况报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数据统计,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规范性、精准性。
严守纪律“强力度”。根据省、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,城东区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《城东区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实施办法》(试行),实行“谁审查谁负责、谁签字谁负责”的痕迹管理制度,严格履行审批程序,严控人员知悉范围,严肃保密工作纪律,对打听过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情况、说情干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,以及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把关不严、审查不认真、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、失泄密以及出具结论失实等问题的,根据情节轻重,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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